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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解读
发表日期:2015-06-24 阅览次数:4198 新闻来源:

一、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均为第一志愿。

二、哪几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其中,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其余批次是梯度志愿。

三、“平行志愿”如何设置?

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各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置6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院校专业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目。

四、何时填报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考生分数、位次和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后,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在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

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的征集志愿,在每批次录取过程中安排专门时间填报。

五、考生位次如何排列?

考生位次是按照所在科类(文史类包含艺术文,理工类包含艺术理和体育)的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排列的,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告知考生分数位次,是为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提供参考。

六、“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怎样的?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投档时,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位次从高到低排列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A、B、C、D等)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例如,某考生A志愿如果符合投档条件,则向A志愿院校投出该生档案;如果A志愿不符合,则检索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该生其他志愿。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其电子档案将无法再投向其他院校。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其中本科院校报考人数不足而造成的计划缺额,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不得低于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造成的缺额,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位次不得低于该院校正式投档时的最低分数、位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时是否限制位次,根据录取实际情况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平行志愿”投档程序是怎样的?

(1)模拟投档。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均按执行计划1:1进行模拟。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确定后不再调整。

②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对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

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2)计划调整。第一次模拟投档之后到正式投档前,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正式投档后,如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院校原计划与新增计划之和,因新增计划产生的缺额,院校可以申请调回,但原公布计划的缺额,必须参加征集志愿。

   院校如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所增加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院校如提出增加计划的要求,则所增加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院校征集志愿投档最低分数、位次。

征集志愿不再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信息,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1:1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如何进行?

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高职(专科)各征集一次志愿。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院校征集志愿投档最低分数、位次。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九、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如何进行?

(1)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线,根据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

(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降分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的第1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2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十、“平行志愿”录取后公布哪些录取信息?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投档人数、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考生录取结果。

十一、“平行志愿”是否是“平等志愿”?

对平行志愿的认识,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等志愿,几个志愿可以随便填,只要分数高,就能被录取到分数线高的一所学校,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它遵循着“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各院校之间是平行的,只要分数达到所填院校的投档条件,所填院校均为该生潜在的投档院校,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均为第一志愿。但考生志愿的检索和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是按照志愿A、B、C、D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如某考生的投档分数符合A院校投档条件,则会向A院校投档,在此情况下,该生的投档分数即使符合B、C、D等院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被检索和投档。更不会反向检索投档,如先D,再C或A。

十二、“平行志愿”是否是“平行录取”?

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行录取”,只要考生分数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4所(或6所)院校的录取条件,就有可能被4所(或6所)院校同时录取。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因此,考生不可能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对每个考生,录取机会只有一次。

十三、“平行志愿”是否有落选的风险?

平行志愿仍然有落选的风险。

一是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落选。考生被投档后,如果总分相对较低、或单科分数相对较低、或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所报专业培养要求等,就可能被退档而造成落选。

二是填报志愿过高而造成的落选。如考生填报的4个(或6个)平行志愿院校都过高,也就是说考生的投档分数均未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数,考生档案不能被投出而造成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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